开放出境游业务利于中国发展旅游业

小博 2024-09-25 7

  《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监管暂行办法》8月29日经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审议通过,日前公布施行。2009年中国已经兑现了加入 WTO时有关旅行社领域的全部承诺,而对外资旅行社开放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并不在承诺范围内。实施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试点,向世界释放出中国即将对外资旅行社开放出境旅游业务的积极信号,表明中国政府在新的历史时期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发展旅游业。

  出境旅游业务对外资旅行社开放,标志着外资旅行社将完全享受国民待遇。基于出境旅游业务即将开放这一预期,再加上外资旅行社门槛的降低,大量外资旅行社正在积极申请进入中国市场。截至目前,旅游主管部门共批准外商投资旅行社47家,其中外商独资30家、外方控股7家、中方控股10家;到2009 年底,有31家外商投资的旅行社已开展业务。这些旅行社的外方都为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大型旅游集团,实力雄厚。例如途易集团2008年营业收入为249.1 亿欧元,其中旅游板块营业收入为186.3亿欧元,拥有200多个品牌,雇佣大约5万名员工,在180多个国家和地区运营,为25个主要客源国的3000 多万游客服务。而当年我国20691家旅行社营业收入为1662.88亿元人民币,直接从业人员为32万人。目前,出境旅游是我国三大旅游市场中增长最快的板块,对旅行社来说利润率也较高,外资旅行社进入中国市场后之所以一直按兵不动,可能都在期待出境旅游这最后一块“禁地”的开放。

  中国政府对中外合资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试点政策酝酿已有两年多,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出台则成为《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出台的催化剂。依据《办法》我国将本着先行先试、逐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业务。试点地区将由先前港澳旅游(仅限广东省居民)扩大到出国旅游和赴港澳旅游,试点旅行社将在先前3家的基础上进行扩充,但现阶段仍然限定在中外合资旅行社。在对试点所取得的经验和效果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再对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及试点旅行社的数量作出调整。国家希望通过试点,借鉴国际上大的旅行社集团的管理经验,提升中国旅行社业的发展水平,因此将严格控制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中外合资旅行社的数量,对试点的外资旅行社将设定一定的条件,如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以及全球一流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水平等。

  进入中国的外资旅行社大多是具备雄厚实力的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标准化的服务操作流程和创造性的产品开发理念、极具影响力的品牌、覆盖全球的营销网络和旅游供应商、全球化运营的管理经验,并广泛采用高科技和先进的信息技术,而且很多是高度纵向一体化的跨国旅游集团。虽然其竞争优势的本土化有一个过程,但通过对本土优秀人力人才的争夺和对优势企业的并购战略,将很快实现优势的转化。我们不能因为他们进入中国后长期蛰伏不动,就以为他们不具备在中国市场生存的能力。随着出境旅游试点工作的展开,外资旅行社这条“鲶鱼”将会逐渐在出境旅游市场激起波澜,出境旅游市场竞争可能出现难以预料的变局。当然,我们也不能因此就妄自菲薄。知己知彼,积极应对才是现实的选择。本次试点工作的展开,出发点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快旅游业的对外开放,加强国际旅游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旅行社经营模式,促进我国旅行社业的转型升级,提高国际竞争能力。虽然现在还不能准确预测旅行社业将因此而竞争加剧、外资旅行社占据主导地位,还是业界会将压力转化为动力,在外力推动下不断进行改革,旅游市场将更为细分、产品创新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服务质量得以提升、企业定位更为明确、批零体系逐步形成、产业结构得到升级,但消费者旅游福利改善,整个旅游产业竞争力得以提升,将是预料之中的。

  全球化战略专家伊普认为,在一个封闭的国内产业中,一个习惯于同弱势竞争者和需求较弱的客户相处的公司是可以养尊处优的,因为那里没有在较激烈的竞争环境下成长的新的竞争者;而在一个开放的全球化产业中,这种新崛起的强大竞争者随处可见。中国旅行社业的改革开放已经拥有了足够的时间和准备,现在是该检验企业实力的时候了。中国旅游行业的管理者和旅行社的经营者应以开放的心态迎接出境旅游业务对外资旅行社开放,用自己的智慧来应对即将到来的机遇和挑战。我相信“狼来了”的故事不会在旅游业界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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